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北纺织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章程(试行)

来源:政策法规发布时间:2014-02-12浏览次数:896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北纺织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产学研联合,推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科技资源与产业结合,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向企业转移及产业化,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转移的新机制,通过整合校内外科技资源,成立“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北纺织产业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  中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所属各院所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面向国家需求和市场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自身发展、有效地服务于社会和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第三条  中心为实现其宗旨及任务可组建独立法人机构,接受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中心宗旨和任务

第四条  中心宗旨

在积极参与国家和江苏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探索技术转移运行新模式与新机制,凝聚技术转移专业团队,构筑技术转移联盟与共享平台,塑造技术转移及服务品牌,成为促进行业间、区域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先行者和带动者。

第五条  中心任务

1.以省、市和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积极与各级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对接,为构建创新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2.建立健全技术转移信息网络。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北纺织产业技术转移网站为平台,汇集学校各类科技成果、研发力量信息,以及中小型企业的需求信息,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供需信息收集、传递、对接的信息平台。

3.积极开展以技术交易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移。以企业提供难题招标、学校组织难题攻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技术转移。充分运用支持技术转移的有关渠道,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全校积极开展技术转移,探索形成新的技术交易平台。

4.不定期地组织技术转移对接活动。本着立足江苏,面向全国,组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各种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丰富技术转移的形式,扩大技术转移的范围,提高技术转移效率,使科技开发服务部成为推进科技合作交流的平台。

5.组织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中心组织机构

    第六条  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委员会是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北纺织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设主任1人,委员7人(不包括主任)。

管理委员会职责:

1.规划、指导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对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件作出决策;

2.协调技术转移中心与学校、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

3.听取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的营运报告,检查、评估技术转移中心的营运组织与管理工作及其成效;

4.为技术转移中心的日常运营提供制度支持;

5.聘任或解聘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等高管人员职务。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  技术转移中心经营委员会是技术转移中心的日常运营机构,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策和技术转移中心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经营委员会由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及各职能部门和研究实体负责人组成。主任由管理委员会聘任或解聘。

经营委员会职责:

1.执行、落实管理委员会决策;

2.拟订技术转移中心的中长期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上报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组织执行、落实;

3.制订、完善技术转移中心运营与发展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运营规则及办法;

4.处理技术转移中心日常运营与管理的内、外事务;

5.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等等。

第八条  职能机构

技术转移中心下设综合部、技术开发部、市场部、财务部、高校联络部5个职能部门。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捐赠;

2.政府资助和学校拨款;

3.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